1、在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担责任。
2、因景区、景点或经营方调整游览时间或节目表演时间、经营方参与人员调整(第三方团体和人员)造成的旅行社行程安排时间被动调整,则本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3、旅游行程中属于赠送的游览或娱乐表演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游客个人行为自愿放弃的,则本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4、因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性因素(气候、交通、突发事件因素)导致无法按照原定旅游行程时间、地点安排,在行程变更后所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如不更改行程的,因原定行程内相关服务已提前预定,本旅行社不退还费用。
5、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6、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地区,请游客尊重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如因旅游个人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民族风俗、宗教信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7、在购物、饮食、自由活动时,在双方约定范畴外(约定场所和活动范围)因个人行为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游客人身、财产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本旅行社可协助处理问题,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报名参加旅行时应确保个人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参与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医生),根据自身状况准备好应急措施(药品和急救物品);因自身疾病和隐瞒可能损害他人的病情、病史所造成的个人人身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受到的损害,所产生的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9、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入住酒店时可向酒店申请保险柜业务,请勿放在酒店房间内;游览过程中请游客自行保管好自身财物及贵重物品,如发生遗失或被盗,本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旅行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恶意侵害他人或其他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则不在本声明范围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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