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因景区景点或经营方调整节目表演时间、演职人员、表演方按时休息恰好错过游客观赏时间,则本公司不能承担相应赔偿。例如:动物表演类节目——大象表演只能是按常规规律安排,如果含版纳野象谷,野象不能按人为要求出没的情况等。
2.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恕不退赔费用。
3.团队游览期间旅游者擅自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旅行社与其旅游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且不对游客离团期间发生的意外承担责任;旅游者擅自参加旅游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与旅行社无关。
4.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5.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车程时间延长,请游客谅解并配合。
6.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社质监员处理或组团社(游客报名旅行社),由于游客主动与旅游地区的司机、导游、其他游客、当地市民、百姓等人群发生纠纷和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旅游线路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因此不可重复享受优惠(如特殊证件、优惠门票等),均无退费。
2、根据国家旅游法规定,为确保您的旅程顺利,请您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好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贵重物品。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旅行社已尽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等)导游有权调整旅行社产品中景点的先后次序及游览时间。
4、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有下列情况禁止参加旅游: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患者;(8)身体极度虚弱者。请各位游客配合,如有属于以上情况,仍报名参加游览,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自负,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也将由游客承担,并且在旅游前或旅游途中发现游客有以上情况,本旅行社有强制终止合同的权力,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但不承担相应损失,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敬请游客自行承担。
6、行程中导游有任何违反合同之处,请游客坚决抵制,并及时反馈,争取将双方损失降至最低,若当时因协商无果而拒绝继续行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7、行程中发生异议,请及时于当地提出并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我社会积极协调处理,若返程后投诉,我社不予受理。
8、建议您保持良好的出游心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凡事友好协商,祝您拥有愉快而难忘的旅程。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付款
1) 门市签约:到门市支付现金或者POS刷卡
2) 银行转账:通过任何一家银行办理现金缴款及电汇手续 账号:8627 8124 7510 001 户名: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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